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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跨越发展十大行动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40号)

发布日期:2016-12-06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工业跨越发展十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815

 

工业跨越发展十大行动计划

实施工业跨越发展十大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11)的重大举措,是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实现工业跨越发展的具体工作部署。实施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走广西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围绕“3年突破3万亿,5年跨越5万亿,8年超过10万亿”的工作目标,按照“转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促融合、提质量、增效益”的工作要求,坚持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坚持工业发展与富民相结合,坚持工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及主体功能区划相结合,坚持开放合作与自我滚动发展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与调整振兴相结合,坚持扩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实施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振兴、深化开放合作、工业布局优化、项目建设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企业培育提升、创新驱动引领、产城互动发展、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和工业富民等十大行动计划。着力加强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培育一批工业强市、工业强县,为实现工业跨越发展、加快打造我国西南和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工业发展有新贡献。工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主导地位进一步提升,对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到2015,全区全部工业总产值突破3万亿元。到2017,全区全部工业总产值跨越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47%,工业对全区经济增长贡献率力争达到60%,5年工业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80万个,有力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全面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为2020年全区全部工业总产值超过10万亿元奠定基础。

  工业投资有新突破。重大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投资结构明显优化,以增量投资和高端项目促进全区工业新跨越。到2017,全区工业投资达到11500亿元,年均增长25%;技改投资突破10000亿元,年均增长25%。制造业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82%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占比达到20%以上。

  产业结构有新优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明显加快,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加快提升。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明显壮大。到2017,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16%,高能耗产业比重下降到35%

  产业实力有新提升。千亿元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千亿元企业培育取得实质性突破。到2017,培育形成工业产值超2000亿元的产业11,其中食品产业超5000亿元,石油化工产业超4000亿元,汽车、冶金、机械产业均超3000亿元,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电子信息、造纸与木材加工、养生长寿健康等产业均超2000亿元。年工业产值超2000亿元工业强市10,500亿元工业强县10,1000亿元的园区10个。年工业产值超1000亿元的企业7家、超500亿元的企业15,制造业企业进入全国行业前10位的企业明显增加。

  创新能力有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工业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创新驱动能力显著增强。到20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5%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力争达到1.8%。工业企业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00件。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0,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达到120家。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达到5家和50,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达到10家和50家。

  集约发展有新成效。节能降耗成效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7,全区工业园区平均工业用地产出强度达到4000万元/公顷,每吨标准煤实现工业增加值9425,每吨新水实现工业增加值119,分别比2012年提高14.3%24.4%39.4%。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75%,主要资源型工业行业全面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两化融合有新突破。加快促进工业生产和管理方式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方向转变,建立一批现代信息技术两化融合示范试点,搭建中小企业两化融合云服务平台。到2017,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数字化设计工具应用率达到75%,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75%,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率达到90%

  三、主要任务

  ()工业结构优化调整振兴行动计划。

  1. 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汽车工业:提升微型车、多功能乘用车等优势产品,发展轿车、中型越野车、大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和专用车,推进载货车向重型及轻型两端延伸,建设轿车、客车配套体系,完善微型车、多功能乘用车、载货车配套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合作,推动广西柳州汽车城及北部湾经济区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国家新型工业化柳州汽车产业示范基地、玉林玉州区装备制造(内燃机)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机械工业:工程机械,重点发展装载机、履带液压挖掘机、道路机械、建筑机械、预应力机具、叉车和水平定向钻机、凿岩机、塔式起重机,积极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控制元件;动力机械,重点发展低排放、低油耗、低噪音车用柴油机以及高强度、高寿命、低污染汽油机,积极发展工程机械用和船用柴油机,加快发展大型气体压缩机、大中型螺杆压缩机、无油螺杆压缩机等;农业机械,重点发展水稻种植及收获机械、甘蔗种植及收获机械、林木种植及采伐机械、拖拉机、耕整机、喷滴灌机具等;石化通用机械,重点发展硫化机、轮胎成型机等橡胶机械以及压力容器等;积极发展冶金机械、食品及包装机械、环保通用机械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电工电器,重点发展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电网自动化系统、电力电容器、互感器和电力电缆等,积极发展中小型电机、风力发电设备和大型贯流式水轮发电机;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数控机床、自动化仪器仪表、数显量具、柔性印刷机械等产品。依托优势产业,加强自主研发和产学研联合,提高新产品研发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出高端新产品。推进重大项目以及柳州装备制造业基地、玉林新型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建设。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工业:重点发展客滚船、汽车运输船、大型运输船、集装箱船、豪华旅游船、快艇、游艇、交通艇、远洋渔船、油船、散货船以及海洋工程装备等。推进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广西海森特防城港海工装备制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引进国内外大型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制造企业,建设北部湾沿海船舶修造及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发展船舶配套产业。(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着力提升资源型产业。钢铁工业:提升高速线材、连轧棒材、冷轧板带、热轧宽带板、中厚板和全连轧型钢的产量和质量,开发镀锌板、镀锡板、热轧中厚宽钢带、无缝管和焊管等新产品,发展不锈钢及制品。全力推进柳钢集团技改工程、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贵港钢铁集团钢铁优化改造升级项目和梧州不锈钢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石化工业:重点发展炼油以及乙烯、芳烃等炼油产品链,积极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等,配套发展支农化工等。重点支持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产业升级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南宁精细化工基地、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技改工程和以中国化工橡胶桂林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桂北橡胶加工基地高等级子午线轮胎产业化项目建设。有色金属:重点发展铝、镍、铜、铟产品链,积极发展铝轮毂、铝合金缸体缸盖、航空、轨道交通用铝材、铜管、含镍不锈钢等镍合金材料及制品等,培育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大力推进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中铝广西公司高铁三水铝土矿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南南铝公司大型高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和防城港金川铜冶炼等项目建设。建材工业: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优质浮法玻璃和深加工玻璃,发展高档建筑卫生陶瓷和新型建筑材料。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壮大大型优势企业,支持华润、海螺、台泥、鱼峰和南方水泥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加快发展碳酸钙精深加工和消费产品。(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加快发展消费品工业。食品工业: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原料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推进企业间重组联合、功能互补和实力扩充,在制糖、卷烟等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中,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辐射范围广的骨干龙头企业。建设崇左、来宾、柳州、南宁、百色、河池等糖业基地,加快防城港和钦州粮油加工临港工业基地、玉林健康食品产业基地、河池长寿食品基地、桂林绿色食品基地、贺州肉类及罐头食品加工基地、贵港和北海鹅肝基地等特色基地建设;鼓励采用优良品种,推广良种良法,重点建设畜牧基地、果蔬基地、蔗糖基地、粮食基地、茶油基地、特色经济作物基地、水产基地。建立健全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工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大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经验的力度;推进食品工业的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进和技术配套,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提高食品工业规模效益和整体竞争力。推进食品行业生态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建设,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及自主品牌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制糖、卷烟、软饮料、酿酒和粮油、香料、糖果、果蔬、肉禽、水产、乳品等加工产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强化食品安全机制。造纸与木材加工:科学利用木()材、蔗渣、桑杆、废纸等资源,推进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支持糖纸结合,延长人造板产业链,大力发展木地板、木家具和木门等,积极发展木衣架、异型胶合板、红木家具等特色产品。医药制造:大力发展中成药、中药饮片;通过结构调整优化和加快化学药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和引进成果,积极发展生物制药和医疗器械,使我区医药工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形成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三金片、血栓通、中药洗液、贴膏等中药与民族药,加快发展青蒿琥脂、甾体激素类药物、人体输液用药物等化学药,扩大发展血液透析机、体液检测仪等医疗器械。纺织服装与皮革:重点发展茧丝绸、棉纺织、麻纺织、服装、皮革制品、家用、产业用纺织品和化学纤维等。电子消费品:重点发展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节能型液晶模组平板显示器、液晶电视、电声产品、智能手机、便携式存储产品、北斗导航产品等。家用电器:重点发展彩电、空调、厨具、卫浴、饮水机、风扇等产品。日用化工:重点发展护理用品、洗涤护肤用品、化妆品等,提高天然香精的应用率。日用陶瓷:重点发展陶瓷餐具、陶瓷茶具、陶瓷酒具、坭兴陶等陶瓷工艺品和陶瓷卫浴洁具等,提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实现品种系列化。工艺美术:重点发展芒竹编、民族织锦、铜鼓、工艺扇、红木工艺品、木雕等特色产品,培养一批工业设计师和工艺美术大师。(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循环型生产方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特色工业体系。加快建设百色生态型铝加工产业示范基地、梧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河池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一批特色循环经济基地,打造全国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我区“三基地一中心”建设,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工业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深化专业分工,促进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协调发展。重点推进车辆管控系统开发与运用、汽车诊断信息化平台示范工程等一批信息服务业项目。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化,不断提升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能力。(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深化开放合作行动计划。

  1. 深入实施“三换”战略。坚持“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主动与先进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相融合,形成现实生产力。着力加强与国内外500强企业和大型央企、民企以及珠三角、长三角及港澳台等重点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和鼓励企业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及研发、营销、采购中心。到2015,力争工业利用外资总额达到30亿美元,2017年达到40亿美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加强省际与区域产业合作。进一步落实粤桂、黔桂、湘桂等省际合作协议。全面对接粤港澳经济圈,充分利用香港作为亚太金融商业中心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业对接活动,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以东盟国家及双边经济合作区为重点,加快面向东盟市场的产业发展与产业布局。(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北部湾办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全面推进企业“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国外知名企业合作,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经营企业。鼓励企业在能源、矿产、农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与有关国家的合作,鼓励进口区内短缺的资源类产品和加工贸易原料产品。推动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建立境外产业基地、研发中心等。积极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建设。(组织实施单位:商务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工业布局优化行动计划。

  1. 建设北部湾临海工业集聚地。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建设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石化、钢铁、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能源、食品、装备制造、修造船、林浆纸等产业。积极培育海洋生物制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北部湾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北部湾经济区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建设西江沿江产业基地。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重点,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及工业基础雄厚、产业科研资源集中等优势,重点发展汽车、机械、冶金、食品、有色金属、建材、制糖等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以柳州、梧州、贵港为核心的沿江产业基地,加快推进贵港西江综合保税区建设。(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西江沿江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建设桂西资源精深加工基地。积极实施优势资源开发战略,着力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大力推进资源精深加工,打造全产业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发展有色金属、冶金、化工、建材、制糖、茧丝绸、能源等产业,建设成为我国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精深加工基地。(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桂西资源区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依托沿海、沿江和资源、交通以及中心城镇,重点建设沿海石化产业基地、南宁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柳州装备制造业基地、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钦州沿海造船基地、贵港建材产业基地、玉林新型装备制造示范基地、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贺州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来宾铝精深加工基地、崇左糖业循环示范基地,以及碳酸钙、糖果、软件、工业设计、家具等一批新兴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推进柳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加快北海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建设自治区级高新区。到2017,全区特色产业基地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培育一批工业强县。制定实施全区县域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工业集中区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县域工业集中区交通、供电、供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的支持。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运行模式。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着力点,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加工型、产业项目配套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培育名优产品和骨干企业。到2017,全区县域工业总产值力争达到28000亿元以上,500亿元的工业强县力争达到10个以上,力争培育2个千亿元级工业强县。(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项目建设突破行动计划。

  实施重大产业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装备水平提升、产业链延伸、创新能力提高、工业绿色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七大项目建设工程,每年滚动实施650项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以上,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领导联系推进重大工业项目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强化全程跟踪和协调服务。实行重大工业项目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对接和专题协调,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土地、资金等要素需求,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重大工业项目联合审批,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重大项目审批速度。建立重大项目动态监测机制和督查机制,建立季报、月报制度,实现项目动态跟踪,并加强项目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重大工业项目储备制度,围绕产业链延伸、产业配套和产业集聚,策划和储备一批带动性强、关联度大、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充实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工业项目库。

  1. 重大工业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广西柳州汽车城、防城港企沙钢铁基地、防城港红沙核电站、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二五”技术改造、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以及中船钦州大型海工修造及保障基地、广西金川有色金属产业园、富士康南宁科技园、桂林智能电网高端装备产业园、梧州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崇左南国铜循环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每年滚动实施50项以上重大工业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00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产品结构优化项目。加快发展中型轿车、中重型柴油机、海洋工程装备、大型工程机械、电工电气、数控机床、煤机装备、高性能农业装备、电子节能产品、平板显示、数字存储、新型药物、民族药物、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海产品精深加工、绿色有机食品等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产品。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产品结构优化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5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装备水平提升项目。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采用柔性生产线、自动化生产线和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原材料工业生产装置大型化、成套化和智能化,消费品工业柔性制造系统、在线监测预警追踪、自动控制系统等技术和设备。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装备水平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5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产业链延伸项目。重点发展铝、铟、锰、稀土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不锈钢等金属制品和乙烯、芳烃、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石油化工后续产品。推动钢铁产业向涂镀、钢结构、剪切加工配送等深加工延伸。加快茧丝绸产业向丝织、印染、服装及综合利用等中下游延伸。推进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向高档纸、特种纸、贴面板、免漆板、家具及木制品等高端提升。加快精制糖、糖果、香料等深加工和产品多样化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汽车、工程机械等整机零部件产业配套体系。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5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攻克食品现代生物工程、汽车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轿车底盘及行驶安全控制、大型工程机械集成匹配等一批关键技术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创新载体的改造升级,培育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重点建设自治区级研发中心、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及企业技术中心。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创新能力建设、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总投资达3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6. 工业绿色发展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技术,推进燃煤工业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铝、生态锰、有色金属等特色循环经济基地,打造全国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项目总投资达3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7. 两化深度融合项目。加快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节能减排等环节的深化应用。实施两化深度融合标杆企业示范带动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全产业链两化深度融合。实施工业园区两化融合推进工程,建设工业园区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万家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工程、规模以上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工程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普及应用推广工程。每年滚动实施100项以上两化深度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行动计划。

  1. 强力推进基础优势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通过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分批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一批主导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中厚板、航空及轨道交通用铝合金型材、汽车用铝合金、铟金属半导体材料、锡电子焊接材料、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稀土发光及抛光材料、超硬非金属合金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7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60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大型、智能化、节能型工程机械,数控加工中心、核心智能测控装置等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大功率内燃机,航空、卫星应用装备及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以及超特高压、智能控制输变电设备、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00亿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纯电动公交客车、小型纯电动汽车、新能源专用车、混合动力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增程式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总成与零部件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节能和环保产业:以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为方向,重点发展高效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装备、LED半导体照明光电子产品、光伏发电设备和节能环保服务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14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与提取物、民族药、化学药、生物生化制药、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等,积极开发现代中药新品种、海洋生物药品和半合成药物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大容量存储设备、电子节能、汽车电子和数字化装备,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大力实施新一代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智慧城市、两化深度融合、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工程,推广应用射频识别网络和传感网络技术。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大力发展资源优势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引进一批优势企业,扶持一批重点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特色产品,推进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核电、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发电、风电等,重点开发沼气分离纯化技术、非粮生物质液体和固体成型燃料技术、太阳能发电集热系统、逆变控制系统、智能电网技术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6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0亿元。海洋产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活性多肽、糖氨聚酸、膳食纤维功能成分技术、海洋生物药品和保健品、海洋生化制品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4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0亿元。生物农业:重点发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能源作物,积极开发生物饲料、高效低毒无残留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35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20亿元。养生长寿健康产业:重点发展养生养老保健食品、护理用品、康复辅助器械等。到2017,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0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海洋局、农业厅、林业厅、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

  1. 培育“千百十亿”企业。着力培育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钢集团、上汽通用五菱、广西投资集团、玉柴集团、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一批千亿元企业集团。加快打造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一批超500亿元企业,壮大一批超100亿元企业,加快发展一大批超10亿元企业。到2017,全区1000亿元企业达到7,5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5,100亿元企业达到39家以上,50亿元企业达到100家以上,10亿元企业达到400家以上。(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国资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壮大非公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进一步拓宽民营资本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企业间实施收购、兼并、拍卖等资本重组;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支持、投资融资、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推动企业落实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进一步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到2017,全区超500亿元民营企业力争达到1家以上,100亿元民营企业达到10家以上。(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工商联、财政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提升中小企业。以大项目、大工程、大产业为依托,积极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型产业链配套生产企业,大力发展资源开发型中小企业,推进发展市场竞争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上规模企业。重点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进入孵化器创新创业。支持大学毕业生、返乡青年、复退军人等创业,促进一批创业型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工业设计、民俗工艺、创意研发型小微企业。到2017,亿元工业企业达到4500,规模以上企业1万家,创意机构3万家,小微企业超30万家。(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工商局、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拥有一定比例研发人员、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激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到2017,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组织实施单位: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提升质量品牌。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集团)。加快建设一批以国家级、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骨干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设18个国家级、30个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产业园区的公共检测平台。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计量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合格率。(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创新驱动引领行动计划。

  1. 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工程院。建设糖业、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铝加工、碳酸钙、朗姆酒、新能源汽车、林产加工、中药、矿业、生物质、桑蚕丝绸、绿色水泥、锰、电能治理、医药、日用陶瓷、钢铁、壮药、锡铟锑矿冶、城市矿产、水产品加工、电器、罗汉果等25家产业工程院,加快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力争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组织实施单位: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全面提高企业主导产品和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水平,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团队,开发一批新产品和新技术,使重点产品和技术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到2017,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0家、研发中心达到120家。(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建设一批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选择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在新技术应用上具有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培育成为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推荐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到2017,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5家、自治区级50家。(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建设一批产学研用一体化企业。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和灵活有效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汇聚。鼓励合作建设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建立技术需求和科研成果发布工作机制。以产学研用合作项目为重点,选择100家以上企业开展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推进广西“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形成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互支撑、协同创新的良好格局。(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教育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推动一批市场前景明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实施转化,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到2017,工业企业专利年申请量达到20000;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达到10家和50家。(组织实施单位: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产城互动发展行动计划。

  1. 编制产城互动发展规划。加强城镇规划与产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衔接,按照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以产业集聚发展与城镇开发建设同步推进为主线,组织编制广西产城互动发展规划,明确产城互动发展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推进重点和保障措施。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服务设施,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化、园区城镇化、产城一体化建设步伐。(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推进产城互动发展试点。重点围绕产业园区、产业聚集、产业新城三个层次,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发展对城镇建设的带动效应,稳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园区合作开发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园区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在全区选择30个产业基础好、配套条件完善、发展潜力大的工业园区作为产城互动发展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北部湾经济区产港城互动发展。到2017,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互交融、互为支撑的产城互动发展效果显著的新型产业园区,全区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37500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5%;产值超1000亿元的园区达到10,500亿元的园区达到20,100亿元的园区达到60个。(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北部湾办、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完善城镇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园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园区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集中建设新型社区,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按照有利于产业和城镇同步发展的原则,优化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完善园区所在城镇的配套服务功能。加快完善服务于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所需要的交通、物流、生产、生活、教育、娱乐、卫生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梧州苍海新区等城市新区建设,增强城市新区对产业入驻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形成一批规划科学、用地集约、环境友好、管理规范的现代城市新区。(组织实施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教育厅、商务厅、卫生厅、文化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企业人才培养引进行动计划。

  1. 提升企业家素质。以素质提升和能力培育为重点,采取国际培训与国内培训、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建设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到2017,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自治区工商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2. 培养企业家后备人才。着眼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梯队建设,每年选择一批年龄在45岁以下、经过多岗位锻炼的企业中层以上人才充实企业家后备人才库。从中遴选优秀者进行重点培养,采取岗位适应性培训和知识拓展培训、业务理论培训与实地考察、在职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到2017,拥有一支2000名以上的优秀中青年企业家后备队伍。(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自治区工商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3. 引进和培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结合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引进一批掌握行业市场规则和渠道、拥有丰富社会资源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有计划、分层次从海外引进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职业经理人,特别是有资本运作、国际经营等经验的高端人才。根据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有针对性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快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容纳就业能力强、在行业中处于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培养一批善经营、懂管理的中小企业管理人才,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0人次。(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自治区工商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4. 引进和培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依托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人才小高地等相关人才政策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升技术人才队伍素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技术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到2017,全区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突破75万人。(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5. 培育产业工人。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以职业院校、企业职工培训机构为载体,进一步深化企校合作,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探索建立企业新型学徒制度,以集团化办学、订单培养、共建实训基地等方式,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到2017,中高技能人才占全区工业企业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0%以上。(组织实施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工商联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工业富民行动计划。

  充分发挥农、林、养殖等优势条件,推广“公司 基地 农户”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大农产品加工规模,消纳更多的农产品,引导农民有序发展糖料蔗、桑蚕、水果、木薯、中药材、香料、金花茶、油茶、禽畜、水产等优势特色种养业。大力发展县域工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家庭工资性收入。培育发展民族特色手工业,鼓励发展广西传统工艺美术产业,重点发展坭兴陶、编织工艺品、民族织锦、人造宝石等,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岗位,增加财税收入和企业利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积极扶持返乡务工人员自主创业。以工业的跨越发展带动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领域。到2017,工业从业人员达到570万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万亿元。(组织实施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各市人民政府具体推进)

  四、保障措施

  ()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自治区实施工业跨越发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行动计划的统筹推进,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和协调意识。建立重大工业项目部门协调机制和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自治区四大班子领导每人负责挂钩对口联系1个重大工业项目,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督办和协调服务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相关政策落实督查,确保现有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用足用好用活国家支持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化、小微型企业、中小科技型企业等专项资金。对具有自主创新、自主品牌的工业产品,在政府采购、市政工程、示范工程等项目中优先选用。在广西投资新办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其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5年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级贫困县新办符合国家鼓励类条件的法人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免征5年、减半征收5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国家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从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落实激励政策。

  开展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活动,每年重奖一批贡献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推广人才资本产权制度,对做出突出业绩的企业核心人才给予股权、期权激励。推行技术人员非职务发明计价入股,实行重要科研成果利润提成、分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待遇,在住房、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方面对企业人才给予政策支持。表彰奖励一批产业园区,推动园区上规模、上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自治区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总工会、教育厅、科技厅等,各市人民政府)

  ()强化沟通机制。

  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主要领导与重点企业“直通车”沟通机制。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联系100亿元以上企业,市领导联系10亿元以上企业,县级领导联系亿元以上企业,每年走访企业和听取企业汇报2次以上。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可以直接与联系领导沟通,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所联系领导应在一周内作出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各市人民政府)

  ()加强分类指导实施。

  针对各行动计划,结合具体产业、具体领域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实施目标和任务,滚动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年初将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下达到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市、县(区、市),由各市、县(市、区)负责落实到企业和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

  ()加强园区建设扶持。

  在园区范围内实行规费减免政策,属免收的全部免收,属减半收取的减半收取,属分上下限收取的按下限收取。自治区财政逐年加大对园区的扶持力度,各市、县(市、区)财政相应增加对园区的投入,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还贷等,进一步提升园区发展能力。(责任单位: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向工业用地倾斜,有效增加工业用地供给,确保工业用地占全区建设用地比例达到25%以上。自治区设立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专项指标,每年安排不少于500公顷,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和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研究安排,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下达指标。加强工业项目集约用地管理,开展创建集约节约优秀园区活动,鼓励园区、企业节地挖潜,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达到规定优秀标准的地区、园区,给予年度用地指标奖励。在符合规划、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增加容积率的,经核准不增收地价款。大力推进低丘缓坡园区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强化指标体系管理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行动计划实施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县域工业发展的差别化考核机制。将推进行动计划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责任单位:自治区绩效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统计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工业在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工业发展舆论氛围,共同营造关心工业、支持工业、共谋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

  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十大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自职责,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在本计划中,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单位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召集、协调、推进、保障等工作职责,确保十大行动计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