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法规

崇发[2012] 9号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5-22 来源:市工信委 浏览次数: 字号:    
中 国 共 产 党

  崇左市委员会文件

  崇发〔2012〕9号

  ──────── ★ ────────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号)和崇左市第三次党代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个300亿工程”,发展“千亿元工业”,加快建设陆路东盟南崇经济产业带,打造特色产业强市,市委、市政府决定组织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以空间换时间、以资源换产业、以存量换增量,强化创新内生增长与战略性重组,加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产业集群加速形成、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工业。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15年,实现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百亿元)6家;超50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2家;超30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6家以上;超10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13家以上;超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1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300家以上;新增微型企业3000家以上,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工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重点任务

  根据我市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趋势,“抓大”就是实施“百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壮小”就是实施“三百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扶微”就是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程”。通过三个工程,引导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盘活存量、兼并重组、招商引资等方式,持续培育推动强优企业上台阶,培育、发展、引进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元、超十亿、超亿元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一)实施“百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重点推进年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发展一大批主业突出、经济效益好、品牌知名度高、国际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发展后劲足的优势工业企业。

  (二)实施“三百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实施“三个一批”行动(即通过技术改造、拓展市场等方式引导推动有潜质的小型企业扩大生产规模,